近期在国内特别是连云港地区有个别不法公司和个人通过网络及其他途径♀冒充我公司“授权”或以我公司分厂名义宣传推广本公司的专利产品“除氧器排汽收能器”(又名“除氧器↓排汽回收装置”,产品专利♂号:ZL 2006 2 0170706.3),“连定排收能器”(又名“锅炉连定排余≡热回收装置”,产品专利号:ZL 2008 2 0032493.7),“消音器”(产品专利号:ZL 2009 2 0041513.1),“射水抽气器”(产品专利号:ZL 2010 2 0286298.4),旋膜除》氧器(专利号:201120169947.7)等产品。甚至有极个别公司窃取我公司产品或厂房图片在网上进行公开发布,订货后即随意仿造我公司专利产品结构坑▃害客户。该行为已对我公司构成严重侵权,为保证各新老客户不因此遭受利益损害,我公司特委托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胡伟律师为公司法律顾问,着手收集证据,准备对有关单位采取法律措施,请各有关用户如遇此情况尽速通知我公司。同时,我单位忠告个别公司应从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原则出发,停止以上侵权行为,消除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为便于客户及时准确了解我公司信誉及本产品专利权等情况,现提供本市工商局、市电力辅机行业协会有关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查询网址等以备核查。